我自幼喜欢狗,爷爷便把宋钰当成狗送给我当礼物。自那起,我便学会挥舞手中的鞭子,嬉笑着将他打得鲜血淋漓,口中还尊敬地称呼他为小叔叔。后来,狗挣脱锁链,反噬主人。人前,我仍是高不可攀的宋氏大小姐。人后,夜深人静时,他掐着我的脖子,让我跪在地上,逼问我什么时候给他生个小狗崽。我始终默默忍受着。直到我发现自己怀孕的那天,听到他哄久别重逢的白月光说:“嫁给我吧,我会处置好宋眠,不让她碍你的眼。”我摸着手臂上